我讀大學時,對於「新聞」最大的感想便是,「他是被做出來的」。當然,這裡頭有一套蠻複雜的論述,無關客觀主觀記者道德之類的,單純就是一個「總結」。因此,我一直覺得,學著如何看新聞,比學會如何寫新聞重要。因為,當你能夠判讀那一套,你也就能做出那一套。
前天中午,短短的二十分鐘吃飯時間,我「聽到」了陳幸妤發飆了兩次,每一次都超過三分鐘。也就是,在這麼短的時間內,這段新聞被播出了兩次,而且時數不短。我其實不太知道源由,因為我連頭都沒抬起來。但隨著陳醫師咆哮哽咽的聲音,我不禁相當同情他。忍不住在twitter留言表示同情。而後,看到twitter一大段討論,無不站在陳幸妤那邊指責媒體,同時,批評媒體不以同樣的方式標準追馬維中的新聞。整個討論的重點都是「陳幸妤到底是不是公眾人物」。看得我頭昏腦脹,甚至連李前總統的女兒是不是公眾人物都被拿出來討論。
於是,我忍不住冷靜地問了一句:「請問許純美是不是公眾人物?」或者誰可以討論一下,那一個出現在雜誌封面上,被偷拍跟蹤的,是不是公眾人物?
在邏輯上應該成立的是:「不論是誰,都不應該被跟蹤或追車。」(當然除了警察抓小偷例外啦)而不是先以「公眾人物」來做排除。陳幸妤是不是公眾人物?當然是。在現在這個階段他都還是必須要承受一些她老爸或老公留給她的壓力。正如同李安妮和賴國洲是不是公眾人物,當然是,他們畢竟也站在某個位子上。他們是名人,即使在不得以的狀況下,他們也無法拋棄一些壓力與束縛。但,他們都沒有理由應該被如此對待。如果以是不是公眾人物來討論,而想要把馬家千金拖下水,其實也是不道德的。我們應該要抗議這類的新聞與報導,而不是要「你有他也要有」。
同時,我們要討論的是他構不構成一則新聞,重要到這種程度?但是,這個討論似乎很疲軟,畢竟,現在媒體上多的是一些「不是新聞的新聞」。我們很難去定義什麼是新聞,該不該播。
但同時,我們也必須認知到,這麼不成一則新聞的新聞的背後,其實是一個簡單的「操作」,也就是由媒體去操作出來的一則新聞,或者說是「製造」出來的新聞。他不是很重要,但是,會吸引別人注目,會讓人立刻討論,甚至下判斷。他有「熱度」。很多人都冷眼地說:「如果陳幸妤不發脾氣,媒體有什麼好報的?」這個論點還真有趣,為什麼不反過來推說,媒體這樣做,陳幸妤憑什麼不能發脾氣?是說,到底什麼才是重要的,什麼才該在什麼之前?
我對這則「新聞」的評語,只有一點,那就是他完全符合了新聞學上的新聞定義:「狗咬人,不是新聞。人咬狗,才是新聞。」當然,這是一句諷刺的雙關語。有智慧的人,自然看得懂我在罵什麼。請不要以自身的立場,搞混了所有問題的邏輯。
↑看來我仍得補充一下,我以為這是個common sense XD
新聞學的歷史不長,只有百年。所以是一邊去作,一邊去作學術上的定義的。「狗咬人,不是新聞,人咬狗是新聞」這句話說明新聞的特性之一:特殊性構成新聞。我使用這段話是採用雙關語。原本媒體應該關心的是公眾議題,去當一個守門人,為觀眾把關新聞消息來源。所以,這句話,媒體是客體。然而,在這個「新聞市場化」的時代,媒體變成新聞主體,新聞成為「產品」,於是,在這項定義中,媒體變成了「狗」(狗仔)。媒體瘋狂咬人,自然不是新聞,但要是「人」去挑展、反應媒體,這個「人」變成了新聞。於是,最該被討論、究責的那方,完全不在「新聞」中。而倒楣的人,被咬,還要被評論。
還有一個關於狗的隱喻,出自「桃色風雲搖擺狗」這部電影。這部電影是說,為了遮蔽政府的醜聞,於是政府製造了一個假戰爭來吸引媒體的注意,讓他成為一個重要新聞與議題。主角說了一句話:
狗會搖尾巴 因為狗比尾巴聰明
如果 尾巴比狗聰明 就會搖擺狗
當然,這裡的「狗」依然指的是媒體。只是,對於閱聽大眾你我來說,你夠不夠聰明?
何止陳醫師該對媒體發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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