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曉得大家怎麼看當初衛生署訂2.5ppm為標準這個新聞的,但我看了一頭霧水,我只記得報紙寫了一堆宋晏仁提到的數據,但我不曉得這些數據怎麼出現的,那個專家給的?那份報告說的?而記者顯然也沒有追問--但我可以理解,有時候記者的「消息來源」只要有一個夠力的就可以了,有錯他負責,我當過記者,跑過新聞,我懂得這當中的省略。副署長講了一堆數據說明這個標準有理,而後,衛生署長林芳郁為了2.5ppm的決策下台。我記得記者會上,原本說話慢得和什麼一樣的林芳郁,果斷地說:「這是我下的決策。」宋晏仁也說:「這是衛生署長拍板的。」
比較有趣的是,媒體記者側寫林芳郁這個人「不擅言詞」、「老實」,他老婆為他的口拙叫屈。但有趣的是,除了那場記者會林芳郁說他完全負責,順便解釋衛生署的政策不變,我還真沒看到林芳郁出現為三聚氫胺這件事談過什麼。更別說要他為一個「專家會議」負責任(自然你也很難想像一個不擅言詞的人會固執要某項標準定案)。這些數據總不會是林芳郁這個心臟外科醫師去「無中生有」出來的。會議中討論了什麼?給了什麼報告?專家有沒有建議?各類專家有沒有堅持自己專業的立場?如何做出決策?
我新聞看了很久,完全看不懂。我只看到了一個心臟外科醫師出身的衛生署長,擔任食品衛生安全的專家會議主席,他要為專家的討論負完全責任。而報告的宋晏仁,那天報告的數據不清不楚,話也一樣說得不清不楚。到底誰要負責?
我們常說要媒體識讀,當個耳聰目明的閱聽人,於是,看到數據混亂、責任歸屬不清楚的報導時,我會去想:「到底發生了什麼事?」我可以理解在「毫無標準」的狀況下,要訂出一個標準,可是我很疑惑這些專家的討論過程與結果是什麼?這個時候,我就很想要看到這個會議的會議記錄,最起碼知道哪些專家出席。但是,沒有。
這不是一件很奇妙的事嗎?開了一個會,訂出了一個標準,不知道與會專家是誰,專長是什麼,討論了什麼,專家無法用其專業對這個結論背書,甚至我們連他們有沒有遵照自己的專業都不曉得。而後,一個攸關民眾生命安全的標準就訂出來了。(當然朝野吵一吵,又以別的說法解套了)
很奇妙吧。我們把政治權力交給公僕還有所謂的專家,而後民眾就棄守了自己監督的權力:「因為太專業了,沒有人懂。」或許真的太專業,很難懂,然而這不應該成為政府自行決策,卻不資訊公開的藉口。因為,總是有人懂。不論是NGO或學者專家,都可以就著那些會議討論,去確認合不合理,適不適用。樂生捷運工程問題很難懂吧,可是關心且疑惑的人,便會拿著錄音筆去訪問懂得老師,寫成採訪稿,甚至畫成圖。三聚氫胺很難懂吧,可是學過化學,有求知精神的學生,就是可以這樣試驗給你看。
雖然有了一個「政府資訊公開法」,但政府各單位就是可以在法律的曖昧空間中,保留些可能。
我們自然可以理解政府各部門大大小小會議不斷,不可能什麼東西都公布或公告,然而,與人民切身相關的重要決策會議、委員會會議,沒有道理會議記錄不公開或無法申請。正是因為政府的會議多半不對外公開,便更需要一份詳實的會議記錄。
我在NGO工作,有很多機會可以旁聽政府某些委員會的會議或參加某些討論會議。大家開會經驗多了,總曉得在會議上不可能口徑一致,平和順利,豪無異議就做成決議。總是需要談判協商甚至爭論。參加會議的學者、專家或代表,某種程度是他們那個領域的「意見表達者」,他們必須要捍衛自己的利益或是堅持自己的專業主張,而達成某項共識--當然還有一種情況是專家代表失職,不發言或放棄發言,讓對方取得發言與決策權。在「合議制」的委員會更明顯,只要聲音大,破壞合議,讓決議無法完成,便達到他們的目的。因為要做出結論,有時候連主席都會自廢武功。
我們相信民主制度,但我們也不否認代議制度或委由他人代為決策,這中間有多少不可靠的地方。選舉時,我們把行政權力讓出去,我們委託民代為我們監督政府,但是,我們卻不能因此認為自己不需要負責任。一個公民的社會,一個公民參與政治的國家,必須維持政府最起碼的資訊公開程度,讓政府決策透明化,如此一來,我們才不會任由媒體誤導,也可以直接掌握知的權利,更進一步去行使公民的權利。
因此,藉著這次機會,我們應該要求讓政府決策透明。
這是我們幾個朋友合力完成的說帖:我們需要穩定而公開的食品安全政策,我們有權參與、瞭解政府決策
如果你想要政府決策透明運動的話,可以寫信到衛生署,如下:請願書: 會議記錄上網與公民參與 (正和立委助理討論,由立委國會辦公室代收的可能)
如果你也跟我一樣,對專家會議過程好奇的話,也可申請會議記錄,如下:索取會議記錄函範本
小小一個行動,可能是政府資訊公開的一個大大的可能。
P.S:今天看「穿越和平」發覺SARS委員會的決議,並沒有確實被當時的台北市政府及衛生局採用。而公文變機密的問題,連衛生局長當推卸責任。如果資訊不透明,這些都會是阻礙辦事、進步的爛賬。
[2008/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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