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其實是很情緒的mur。
今天,豬小草好奇地問我怎麼話這麼少,而且比瓦礫發文得還慢,相當詭異。我跟他說:「因為我記仇啊。」一方面我記仇,二方面是我有意識的旁觀,比較重要的是,我在等待一個可以說服我的論述。
我支持「廢除集會遊行法」,去年曾簽過請願書,我也討厭警察過度執法,我的立場和在自由廣場上那些學生相同,毫無疑問我支持學運,我也欣賞學生們的社會學習與實踐。但我現在有個職業病,需要論證的職業病,除了情感之外,如果有個可以抵擋得住質疑,說服我的論述,或許可進而說服社會大眾。而我也想看這些學生可以作到什麼程度。
至於我記仇這件事...就如同很多人會問的:「某時,警察過度執法,你在哪裡?」警察依法或不依法去侵害弱勢的人權(同志、移工、漢生病患...)時,請問你在哪裡?當然我不是問場上的學生,而是在學生背後不停批評警察或是藉機宣洩意識型態的人。我們應該用什麼標準看待這一切?
對,我很記仇。
當我們提出樂生為例子時,有人曾大呼:「請不要清算。」問題來了,怎麼能不清算?國家權力壓制、知識份子的漠然,不就是造成今天這一切的原因?若你從沒有正視過國家權力對弱勢者的不公義,你用什麼超然的標準來討論這些?甚至,你從沒有看過之前大學生在完全沒有資源的狀況下,苦力撐了三四年的學生運動,從捷運局到國民黨黨部到行政院長官邸,今年再到總統寓所,沒看過他們靜坐絕食,三跪九拜,滾大石頭,屢次用肉身抵擋警棍,保護身殘的老人家,屢次眼神堅定地面對警察的拖行...你不知道他們全面地被媒體抹黑、封鎖、打壓,以致於引起更多部落客與學生使用網路或科技的反撲,造成所謂「樂生世代」...你從來不瞭解,全然跳過,選擇貼近自己利益與意識的歷史,對不起,我一樣無法接受被選擇、略過、扭曲的歷史紀錄。(樂生911:若我們同意一切鎮壓 )
論感動與佩服,這些為弱勢發聲,直接衝撞集會遊行法的學生與年輕人,不應該從現在任何主張修改集會遊行法的人的心中抹去。對不起,我就是要清算,強迫大家面對自己過去冷漠、沈默,毫無任何支持,以致於現在讓學生被迫在寒風中靜坐,你們,都該負起的責任。
而這些在廣場上的學生,扛起了公民意識與公民社會樹立的機會。他們令人感動與佩服。而這些機會,都是因為你們從來漠視在國家權力下被壓制的弱勢而產生的。誰才需要集會遊行,不就是在體制內毫無力量、無法發聲的弱勢嗎?當你們漠視這一群人以及支持這群人的年輕人時,大概也想不到會有另一群年輕人承襲了這些。
感動嗎?從參與樂生到現在,我的眼淚掉到今天,已經不再會有了。
同樣的,如果今天大家還是同樣漠視這些壓制與學生的訴求,將來,你的晚輩或是其他年輕人,也要為你的漠視而負責的。
所以,為什麼我沈默?因為,總要有人紀念樂青與長期以來支持樂生保留運動的學生的創意、委屈還有成就。我這些天,都很悶的在想著他們。當大家關注著資源很多、被保護著,最起碼有兩三家媒體正面關注的野草莓學運時,當大多數網友即使搞不清楚訴求,也都到現場支援、紀錄、討論時,我總是想著我看過的那些年輕人堅毅又憤怒的眼神、看著他們如何以身體來對抗公權力、他們如何完全沒有資源卻打了三四年的仗。如果沒有人記得,我來記。如果沒有人感謝他們,我來謝。如果沒有人替他們掉眼淚,我只為他們掉眼淚。
這個社會欠年輕人太多了。不論是自由廣場這群,還是樂生療養院那一群。這個社會無法尊重人權,無法支撐弱勢,全都讓年輕人去作了。不論你曾經有理想或沒有理想。如果你想為這些人抹上顏色,或是希望他是你的顏色,勸你放手吧。你知道,這已經不是你的時代了,這是他們的時代。
現在看來,野草莓的訴求,有希望達成。很好。但這是不是成熟又成功的學運,目前還不知道。
但我忍不住問豬小草:「那你覺得樂生運動算成功嗎?」豬小草說:
社會運動什麼樣算成功?
我覺得樂生以他有限的資源,算
那個結果,很殘酷的說,是我們本來就預料的得到的
我會說樂生是成功的
是因為後來看到樂生社區安親班、樂生團器
我覺得這些團體的出現才是真正長久的
是這些團體讓我願意說:樂生是成功的
我們是在受苦的現在找到一個盼望的將來
「人」是社會運動的根本
樂生之所以持久,是因為人
是因為我們在「人」身上看到可能與尊重
你不得不承認,樂青他們所承受的痛苦,真的要比野莓來得大
我願意說我是樂生世代
因為豬小草的話,解決了我的悶與對樂青的不平,讓我在辦公室掉下眼淚,於是我決定把我的心情寫出來。而米果這篇文章,也撫慰到我。讓我覺得我不是孤單地在紀念些什麼。
最後,我想要為長期為台灣弱勢、人權、環境堅持發聲的人深深地致敬,這條路多艱辛,多孤獨,只有自己懂得。當台灣社會只重視經濟、安定,統獨藍綠與兩岸關係時,我們仍慶幸有很多人,堅毅地站在這塊土地上守護沉默的價值。
另,不論哪一場學運,都應該感謝wenli。他為樂生畫工程圖,又將Ylive帶到野草莓。橫跨兩代啊XD
(圖與集會遊行法無關,為樂生九一一事件。胡慕情拍攝)

關於集會遊行法與野草莓
集會遊行法哪裡違憲!?
惡法不是法,是邪惡
把街頭還給基層異議者!—重省集會自由與集會遊行法
野草莓學運要修《集會遊行法》 環團支持
他山之石--外國人如何集會遊行?
警察也應該一起反對集遊惡法
廢除集遊法以外
讓國家沒有歧視的藉口:閱讀迄野草莓學運止
所以,我們啊……
【抗議】修改集遊惡法!(內有行動資訊、及個人行動感想。請各位持續站出來!)
什麼是警察國家(2/2)?
台灣「野草莓」的前後
樂生世代
樂生世代的運動與媒體
鬼打架的樂生世代
羅世宏老師對「樂生世代的運動與媒體」一文的回應
樂生世代與公民社會
樂生911:若我們同意一切鎮壓
修改集會遊行法?國、民兩黨皆傾向同意
Yahoo!奇摩 更新日期:"2008/11/10 19:04" 特約記者高玉如/台北報導
【特約記者高玉如/台北報導】野草莓學運正式定調,主張修改集會遊行法,將許可制改為報備制、檢討遊行禁制區的規定、規範警察執法界線及取消刑罰改採行政罰。立法院民進黨團10日也一改往日反對立場,提出修正案,並做相近內容的修正,甚且進一步刪除刑罰規定、回歸刑法規範。
民進黨執政時,紅衫軍發起倒扁運動,因申請集會遊行不被許可,因此有國民黨籍立委雷倩及親民黨團等提出集會遊行法的修改及廢止提案。當時,民進黨團以議事程序杯葛反對修正,但如今一改反對立場,要求儘速修正,國民黨團也表示修法內容「值得討論」。總統府發言人王郁琦也回應學生訴求,表示修改集會遊行法應先凝聚社會共識。
由台灣人權促進會、司法改革基金會、性別人權協會等團體共同組成的「集遊惡法修法聯盟」,自2006年起即呼籲廢止或修改集會遊行法。他們認為,集會遊行法已經限制憲法保障的言論自由,該法是「限制」集會遊行的法律,而不是「保障」人民集會遊行權利的法律。
民進黨團提出的修法版本重點包括:修正六日前「申請許可」改為三日前「報備」、刪除禁制區(總統府、行政院、官邸、機場等重要政府設施周邊)限制、刪除不得主張共產主義或分裂國家條文、刪除相關禁制規定及刑罰、其他限制集會遊行內涵的規定條文。此外,黨籍立委潘孟安並另提出廢止集會遊行法的版本,認為人民言論自由為憲法所保障,不該有超越憲法意旨的限制,集會遊行時的肢體衝突、毀損物品等違法行為,自有刑法可處罰。
集會遊行法在民國77年制定後僅經過兩次修正,要求廢止或修正的呼聲也從未間斷,但似乎無論藍、綠,只要是執政者,都一概反對大幅度修改對人民集會遊行的限制,該部戒嚴時期制定的法律,明白授予執法機關「管制」集會遊行的法源。
現行法規定,集會遊行不得有特定主張(共產主義或分裂國土);政府機關及公告的區域週邊不得舉行;須載明集會遊行負責人、目的、方式、時間、路線、人數等事項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集會遊行負責人有身份限制;主管機關可依據申請書面的記載、及主觀認是否有危害國安、社會秩序、公共利益等情況來決定准駁;違反相關規定,經命令解散而不解散的首謀者,可被處以二年以下有期徒刑,違反其他規定者也得處以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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