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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落格田野筆記,擅長mur的形式作記。 字海無涯。 慎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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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npo | 27 March,2009 1:09

首先,在你往下看這篇文章前,我必須先提醒你們一件事,那就是,作為這個部落格的主人,我,享有「言論自由」,也就是,你,可以不同意,但,我仍有評論的自由。當然,我沒有註以真名,但也不代表我不需要為我的言論負責。

可悲的恐怕是現在「匿名」寫評論,都要來個這麼一個前提不可?

之一

我無意評論郭冠英事件,他用什麼筆名寫什麼意見,都是他的自由,就跟我在部落格罵人一樣自由。我覺得比較可怕的,倒不是誰說了什麼,而是,因為他「不說什麼」,我們不知道他想什麼或會做什麼。

我們都很容易抓著一些話來評論這個人,我也很常這樣,因為他說了什麼,所以我們知道這個人在想什麼,或了解他是怎麼樣的一個人,而這比嘴巴什麼都沒說,沉默著的人來得清楚明白。因為郭冠英說了這些話,或是郭素春說了這些話,我們了解,原來這個人是這樣想的,原來有人敢這樣說話。為了這些「大腦通嘴巴,嘴巴通直腸」的言論,這個社會嘈嚷地要訂反歧視法,為了族群和諧。

這意義大概跟反菸、反賭、反娼差不多,為了一個「高道德」,所以我立法限制你個人的身體思想。只要能夠表面限制處罰,便天真地以為這社會平等又和諧了。天曉得,有多少性別歧視、族群歧視的話,成天掛在人們口中,「沒讀書的人沒用」算不算?「得那種病是天譴」算不算?天曉得,只要不讓我看到你抽菸就沒事,抓不到你賭博沒輒,而「歧視」只要不說話不就沒事?可是我們要怎麼解釋,政府認為陸配可能是偷渡假結婚,外勞容易得傳染病,所以限制捐血、嚴加控管、定期檢驗呢?我們又怎麼面對法律上為了保障大多數人的利益,對少數人的限制與歧視呢?(請容我再提醒一次,刑法中還特別存有痲瘋病猥褻的處罰條文)我們要怎麼面對法官判關愛之家必須搬離社區因為愛滋病患影響到社區居民的案例呢?

我們要怎麼面對憲法中規定族群平等,而我們卻還看到弱勢族群被壓制在法律與政策之下呢?我們要怎麼理解不被中華民國憲法保障的合法公民,便無法平等與無法不被歧視呢?

甚至,我們要怎麼去面對個人或媒體堂而皇之地將偏見與歧視用語,濫用到變成「政治正確」的現代詞彙呢?我們要怎麼理解媒體用各種道德論述去批判其實是歧視某些人呢?

為什麼沒有人有勇氣去拒絕這些?難道不是因為每個人心中或多或少都政治不正確地「歧視」某些人或評價某些事嗎?

為什麼不是去鼓勵瞭解溝通,而是去限制防止處罰呢?

因為我們都喜歡「外省」,卻從不「內省」

之二

很久沒看新聞了,今天吃飯時,看著報紙寫著陳水扁出書,爆了一堆內幕。標題非常聳動,當然文章也寫得很不以為然地酸,但我仔細看陳水扁寫的內容,覺得寫得相當好,也很合理,沒什麼需要議論的。我不曉得有什麼必要大作?等晚上吃飯翻到壹週刊,恍然大悟,原來取材自壹週刊,所以,平面媒體才如此「興奮」啊...。

其實認真讀一讀,這些文字和陳水扁當總統時的總統電子報沒差太多,國事家事天下事一起拿出來講,只是稍微講多一點而已,算是用另外一種方式發聲。

我忍不住想:「陳水扁應該要寫部落格的。」

每個人或多或少都需要「說話」,想把心裡的話說出來,需要「對話」。我們沒辦法要求陳水扁什麼都不說,因為他的確是個很愛說話的政治人物,他也曾經是全台灣鎂光燈的焦點,而他也非常習慣對著媒體說話,對此相當狂熱。過去那八年,每當他在媒體前暴走,我都忍不住想叫他不要再說了,但因為這是一個舞台,所以,在舞台上的他,恣意地演著他的獨腳戲,沒 人會叫他下台或閉嘴,而那些鏡頭與麥克風,更是等著他每天的暴走演出。這已經是個密合的「表演」了。

失去舞台的陳水扁,也漸漸失去聲音。這原本是應該的,他不該再成為媒體狩獵的對象。但這樣的「失聲」並不是他自己不說話、不想說話,而是外界說話比他大聲,因為他不在舞台上了,因為他陷入了官司戲碼。這不再是「對話」,發聲的都是討厭他的、不諒解他的人,而不是他自己,所以,他必須說話,必須用他自己的方式為自己說話。

我不曉得大家怎麼看那些信?但我覺得陳水扁寫來合情合理且誠實誠懇,那都是他的想法意見,也是他說話的權利。但我不瞭解為什麼那麼多奚落與批評。或許他是個政治人物,曾經是台灣最有勢力的人(雖然他不覺得)。但我們為什麼無法持平地去閱讀理解他寫的書信?

郭冠英需要一個抒發的管道,所以他寫文章。陳水扁需要一個解釋的機會,所以他寫書。曾經蔣友柏也想好好談談他自己的想法,破除大眾對蔣家後代的迷思,但媒體過度渲染,他就乖乖閉嘴了。

結果我們都在藉著「媒體」來聽到、瞭解這些人的話,不論他們口是心非、照稿演出或為了博得話題。他們無法平實如你我,認真寫投書,或是在部落格上發洩,只為的是好好表達感想與意見:我單純想說的話,單純地呈現,單純地被閱讀。我想,他們也只是想好好地把話說完、說清楚而已,不需要被剪接、編輯或斷章取義--不論你對他們的話有多麼不以為然。

前幾天,我在twitter上說,我發覺中國知名的博客都是記者,一位中國的網友回答我說:「因為他們特別需要宣洩的管道。」前陣子,我對朋友抱怨說「我在網路(信)上說的話都被片段瞭解跟誤解,讀的人不想瞭解我,不瞭解我想的,不瞭解脈絡」,朋友說,「你根本不應該把你想的寫出來。」

我說話,我寫信,我寫文章,都是因為我想被瞭解,我希望我想的被知道,瞭解我知道我的人和我對話。我們都需要宣洩,需要被瞭解,需要對話。當我們陷入一種矛盾或是複雜時,我們更想和世界連結。過去,只能單純說話聊天寫信,而現在,我們則有網路還有無所不在的媒體。過去的對話是點對點,現在的說話是一對多,不停地被擴散、折射、扭曲,迴聲傳到自己這邊,也早已忘了最初的真實。

我們習慣追打、扭曲那些說話者,用我們的話去讓他們噤聲,讓他們忘記自己說話的原因,讓他們後悔或辯駁自己說話的動機。我們在用自己的話語去堵住他人的話語,因為我們從未想要聆聽對話,我們只是想說話,而且,只有我能說話,只有我有言論自由,只有我站在道德的最高點。

這是一個多語眾聲喧嘩的時代,不停地放大這些說不清楚越來越扭曲模糊的話。真正的話語,已經聽不見,也不被聽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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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ment

看你這篇,尤其是最後幾句,只能說,現在的人聽到的東西好像很多,但是又像是什麼都聽不到。想起電影Babel。即使是同樣的語言,或者,因為是同樣的語言,反而更容易彼此誤解,因為訊息太容易處理,就無法被消化吸收。

ifan  |  27/03/2009 03:25:47

本來常常對這樣社會風氣感到很不舒服,覺得太容易陷入劍努拔張的氣氛了。最近看了林火旺的道德_幸福的條件後,感覺才比較能理解我們這社會出了什麼病的原因,要改變的路還很長。林教授引用了伏爾泰的「我不贊成你說的,但我誓死捍衛你說話的權利」;但願有天這理念可以深植每個人的心中。

waina  |  27/03/2009 07:55:04

的確是這樣沒錯。
(順帶一提,上篇留言提到「誓死捍衛你說話的權利」,這話其實不是伏爾泰本人說的。)

Jas  |  27/03/2009 10:40:13

了解妳的意思了

pixnet user  attemborough  |  27/03/2009 11:26:56

這個問題不在於內容
在於發言人的位置
問題是發言人權力的問題
論述本身就是權力展現
越來越不相信 誓死捍衛你說話權力,這種話
到底誰在捍衛阿?能有資源捍衛,有資源的人又是要被批判的人阿

Reply:
所以,我不就是在談這個問題?XD

其實我也算是有資源能說話的人,所以我在這裡發表我的意見,也因為我珍惜我發表意見的自由,所以我更替那些無法發聲的人覺得難過。或者對無法好好把話說清楚這件事感到可惜。

陳水扁的問題,在於大家已經認定他有罪,就算這樣,他也是可以用自己的說法,把他認為的事說清楚,瑕疵的是他說的可能會傷害到別人。但這同時也取決於外界怎麼去看他說的話。
郭冠英的問題,在於他是公務員,他不應該說甚麼話。不只他,很多名人政治人物甚至是立法委員在言論免責的保護傘下,說的話真是讓人憤怒,但無法讓他被免職。
而因為他是公務員,所以他應該被處罰。但其他人呢?我們難道可以因為我們不是政治人物不是公務員不是名人,我們就可以合理說那些話?
我想提醒大家的,不是他說這些話對不對,而是大家可以摸摸自己的良心,認為自己心中毫無歧視,或者從來沒有默視過歧視嗎?我們誰都不是,但我們比那些真的被壓迫被歧視的人還有資源。而那些人呢?誰真的在乎?
另外我也覺得郭冠英的話需要整體去檢視。我看壹周刊的的前言,他似乎就是個這樣說話的人,國民黨也罵,何以過去沒事?現在要被追究?被追究不是不對,可是在大家爭論表面的東西時,我想說的是,可不可以不要隨著媒體的那些隻字片語陷入表面爭論?
annpo@28/03/2009 00:13:02

Jameson  |  27/03/2009 18:28:40

你就繼續照著你的想法說吧!我會繼續靜靜的聽你說的:)

宣宣  |  28/03/2009 01:02:08

我得找個時間好好看自己的格子...看看有無歧視的文字

Reply:
老師,我都說沒說出來的「歧視」比較可怕了....:p
annpo@30/03/2009 10:43:50

YSL  |  30/03/2009 10:31:04

當然公務人員不能說這樣事情,馬總統能說嗎?說話者身分很重要,或是軍人拿槍打自己人,納粹的屠殺。媒體當然都是片面的,沒有真實。
而世界上有真實嗎?沒有。所以才會想要去趨向真實。
歐陸有個學著說,他主張種族歧視,如果每個人都是歧視,那就沒有歧視了。而當說種族歧視變成一種支配那就是另外一種壓迫。
重點在於是否意識到壓迫問題。當反煙變成一種主流,讓吸菸者不能論說,那就是一種壓迫。當省籍問題不能談時,也是一種壓迫。要正反論辯吧。

jameson  |  30/03/2009 14:42:23

阿潑,謝謝你寫這篇文章。讓我更深刻地去思考一些問題。

本來想在留言裡直接回應,後來「不小心」寫成了一千多字的長字,po在自己部落格里,希望妳能過來看看。(連結放在來訪網址)

一點想法、一點胡言亂語。我想大部分時候,只是在黑暗裡摸索前進。

solibizi  |  01/04/2009 14:54:27

我覺得敢在公開場合,用非匿名姿態發表自己想法的人都該予與掌聲~不論他的言論是多麼荒腔走板、荒謬乖誕或是精闢富內涵,因為他敢承擔、面對發表看法後,接踵而來對其言論的批評、指教,能這麼做的人是有一股胸襟的,所以應該鼓勵所有人透過公共論壇的方式對話、溝通、傾聽不同的聲音、消弭彼此間的誤會~這才是言論自由的可貴阿!
本人喜歡的一句話:"I don't agree with you, but I accept you."~但能做到這點的有幾人???

Weven  |  16/04/2009 19:29:23

歧視? 偏好?傻傻分不清楚~

Mr.阿潑,你提到歧視這件事~我覺得論點有著力點,也批評的對!但我想反問一個問題~怎麼分辨"歧視"與"偏好"?我對瘦子有偏好,是不是代表我對胖子有歧視?我對木蘭飛彈有偏好,是不是代表我對飛機場有歧視?這把尺你覺得你會怎麼拿捏?因為~很多事情是因為很難有一個明確的定義,常介於模糊地帶,完全看法官自由心證(或該說當時的奇摩子好不~XD)才將這把清楚定義的刀劃下~因此要判斷是否為歧視,的確有些困難度!

Reply:
Weven 謝謝你的留言。不過我是Miss,所以這是偏見:)

偏見與歧視有時候的確很難劃分,但偏見有的時候不帶惡意,例如,「我覺得菲律賓人都很窮」,這是偏見,但「窮」本身沒有價值批判,我陳述一個我的認知,但不是我的評價。

你舉的例子有點太過二元了,我喜歡聰明的人不代表我歧視笨蛋,而且聰明有很多種定義,笨蛋也不必然是笨蛋。如果我喜歡瘦子,但我喜歡瘦子的原因是因為我覺得胖子如何如何(含貶意的原因),那可能就帶有歧視。

郭罐英的問題在於他說他是高級外省人,評價台灣是「鬼倒」這「價值判斷明顯」,所以才有這些爭論的囉。
annpo@16/04/2009 22:56:01

Weven  |  16/04/2009 19:37:16

不好意思!Miss潑...
把你的性別搞錯囉~看的出來我第一次來貴寶地吧!別見怪~

但~屏除高級外省人的論點,我還蠻贊成台灣是座鬼島的~XD
一個人的價值判斷難道不能相對受到保護嘛?難道批評自己就表示不自愛?
基本上,我還是認為一個人很難沒有比偏見更嚴重的歧視傾向~只是自己是否有意識到這點而已

Weven  |  17/04/2009 00:5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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