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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落格田野筆記,擅長mur的形式作記。 字海無涯。 慎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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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npo | 13 January,2004 1:48

從小,我就是個正義感十足的人,直到現在我都還無法明確地定義那個「正義感」是什麼,只覺得自己要做個打抱不平、濟弱扶傾的人,而這種目標放在現代社會的「操作型定義」便是記者或法官,也就是用一枝筆或者是六法全書來幫助應該被幫助的人。大學聯考的結果,我的路是記者,而非法官。

也許迫於現實,對於法律也失去興趣,大學修的幾門法律課程讓我醒悟:正義並不存在於六法全書中。從法學緒論、憲法,刑總(刑法總論)到傳播法規,我花了大半時間在條文的字字句句中,東琢磨西琢磨,但「正義」在哪兒?大四的「專題寫作」,我試圖質疑死刑的存在,卻被老師活活堵回來:陳進興不應該死嗎?一直到最後關於蘇建和案的專題報告完成,我開始對於法律喪失信心:法律的存在只是一個準繩,告訴大家什麼應該,什麼不應該,法律之外,不會有人計較關心一個人的生命、一個人的感情,一個人的心。

我始終記得我考刑法時的強烈不適應。修刑總時,我已經大三,每天忙於大學報跟理論課程中,但是,刑總是一定會去上的。聽課時毫無疑問,某A做了什麼事,該判什麼罪,尤其構成要件,還有許多的考慮,考試時,我也做了這些考慮,並給於其應當獲得的「罪」,但奇怪的是,當我交卷了,那些法政科系的同學仍埋頭苦幹,我總是疑惑:還有什麼好寫的?那時監考的助教是新聞研究所的學長,他在我交卷時瞄了考卷一眼跟我說:學妹,你這樣寫不行,還需要更多的討論。我那時總是很疑惑:我討論得夠多了啊,構成要件的考慮也都有。現在有點忘了學長來說些什麼,總之,我就是應該寫很多很多---不過,老師似乎也體諒我們這種凡事都喜歡簡化的新聞系學生,分數沒有太差,但我知道我跟法律離得很遠。

開始回想這個問題,是因為近來看的日劇「Beginner」,劇情是八個考過司法考試的研習班學生,在研習期間的故事,八個人的背景迥異(家庭主婦、黑道大哥的女人、失勢的官員、小混混、OL、高材生、被裁員的中年人、考了十八年靠打工而活的人),每一集的劇情都是繞著作業打轉,這八個人為了他們的作業而組成的讀書討論會,看來枯燥無奇,但由於編劇很厲害,讓觀眾不但不覺得無聊,還獲得很多法律知識。這使我開始反省,當我面對我的那些法律課時,是不是缺少了「心」?也就是我看到了條文—如同一般學法律的人一般—但卻沒看到「心」,我之所以覺得都在字字句句當中刁鑽,也是因為我沒有想到事件當中的「人」--不若這齣日劇裡,主角們所做的一般。

這齣劇非常大膽地不將事件「演出來」,而是透過圖畫或是說話表達,最多只是帶到人的動作及背影,所以,著重的部分仍是這八個人對於事件的討論,還有以什麼樣的角度判決。

案件什麼都有,站在律師、檢察官及法官的位置,所看的角度也有差別,然而,法律是明文規定的,絕不可能有所改變。例如,案件中最讓人難過的一個,是一位失業、妻子中風的男人的「殺人案」,這個男人的妻子為人作保而欠債,兩個人將錢還清,妻子卻中風,而工作的工廠倒閉,直好到東京來謀職,卻找不到工作露宿公園,妻子逐漸喪失求生意志,叫丈夫殺了他,丈夫就用繩子勒死他。這案件的問題在於,這是「同意殺人」還是「殺人罪」?這個案子在審理中,同時也讓他們討論,每個人因為背景所看的角度不盡相同,討論也就更為激烈。這男子深愛著他的妻子,也是非常讓人同情的弱勢,法官的判決和一個「無血無淚」的研習生一樣:殺人罪,七年徒刑,不得緩刑。這個法官並非冷血,他只是站在他是一個法官的位置來思考案子,因為他是裁判者,不若檢察官跟律師都可以找尋其所希望定罪的方向的線索跟法律。所以,「無血無淚」的研習生不是因為他沒辦法同理,而是他必須站在法律的角度想事情。

每一個案件都不是如此讓人感到無可奈何的。也有「正義伸張」的部分,但也有不少「法律無法顧及」、或者是提出太有爭議而有的「情非得已」。女主角是個心腸非常柔軟的人,他常顧及到當事人或者是受波及的第三者的心情與想法,例如,一個恐嚇電報的案件中,他對於電信局發電報小姐的心情感到很難過,當時教官不以為然,說法律是不能撫慰他受傷的心的,同時也覺得女主角為「沒有名字的人」想太多,這是不需要的。但從第一集,到最後一集,女主角還一樣會「多想」,教官從第一集不做任何說明的否定,到最後一集說他個人對女主角很欣賞,但是這是不容於社會體系而叫他「重寫」,都可說明儘管身為觀眾的我們覺得再可憐、再不公平,這些司法研習班的研習生都需站在最規矩的角度來看待案件,做出與我們這些法律門外漢,只會叫著可憐的一般人不同的判決。

法律是否代表正義?似乎還有個日劇叫「正義必勝」可以參考。織田裕二所演的天才律師說,律師的責任就是要贏了官司,因為贏了的官司才代表對的一方,這就是正義的意思。當然,這齣日劇不是只有這種程度,只是「真相」必須要在法庭上得勝才叫真相的意義,是整齣日劇所要詮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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