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我試圖把我的研究對象塑造成「有自主性」的人,但字裡行間還是掩飾不住一種結構性的無奈。我的口委很快就發現了,他說:你是不是太「樂觀」了啊?聰明且有足夠訓練,如口委一般的人,很快就能洞悉我的「真心話」。像我學姐試圖把蘭嶼老人寫得很不可憐、很可愛,但我們這些讀者怎麼讀,都覺得「很慘」。作者的意圖跟讀者的詮釋,其實是互不相同的。因此,昨天大放厥詞之後,今天忍不住想要來個小小的懺悔:對不起,大放厥詞是不對的。
以前新聞系的訓練,常訓練出很多很會說話的人,有時候說久了,都會忍不住覺得:「你光出那張嘴。」我以前很羨慕很會說話的人,現在則是強烈厭惡,因為他們不經過思考地任意使用些偏見跟意識型態。既然厭惡,我都盡量修飾我自己,抑制這種「本性」。在大放厥詞之後,我其實很想做些什麼,但偏偏沒有辦法。如果那些聰明的教授、口委看到我的文章,應該會忍不住跟我說:你好悲觀喔。而我也真想說,聯合國秘書長都沒有辦法解決的問題,我這個小人物除了發發牢騷,還能幹嘛呢?(我唯一想到能做的,就是暗殺布希。開玩笑啦。)
這一年獲邀演講了幾次,每次講的時候,我都不曉得自己到底有沒有盡一個當講者的責任,因為我丟出的問題,比我講出來的肯定句還多。上個月的一次演講,我竟然也是從頭到尾都在說:「你們一定要自己去看,自己去想。」很多人都期待著受過人類學(外加新聞)訓練的人,一定能講出什麼大道理,或有獨到的看法,但我卻不是。我的學姐在蘭嶼做了三年研究,他可以夸夸而談她的研究發現,但我僅僅參與了幾次NGO活動,累積出來的疑問比答案還多。但我覺得,唯有發出疑問,才是真的經驗了、參與了某件事情。正如同對恐怖事件的看法。因此,我壓抑不住自己想去說的慾望。
昨天,我帶狗出去散步時,看到了垃圾車旁邊有一對拾荒的親子,因為天色很晚了,所以,我可以放肆地看著他們,這是白天我不敢做的事。然後進便利商店時,我腦中一直浮現著他們的身影,會去想像他們的生活,或者需不需要被幫助。但很快的,我就放棄了繼續想,因為那會沒完沒了,況且,我討厭那個隨時準備要「同情」別人的自己。但這樣的經驗很多次,包含我在外頭吃飯時,看到路邊的野狗覓食,都會忍不住盯著瞧,甚至追出去,關心他後來有沒有找到食物。
講了這段廢話,不是要說自己有多有愛心,或是多有狗仔隊的精神,而是想說,不是因為恐怖攻擊是個嚴重的問題,所以必須去思考,也不是從是某些活動比較偉大,要藉著這些活動讓自己成長。而是在你的街角、身邊,隨時都可以看到的地方,你都可以看到我認為很宿命的「結構」,但首先,你要先「看到」,並且要思考,而不是視為理所當然,這樣問題才有被發現,甚至被解決的可能。而我上一篇很無力的討論,儘管很無力,也無法被改變,但我仍希望繼續丟出一個問題,將來有人能夠解答。這也是回應認真地詢問我,有沒有方法的讀者,我們可以一起加油。
(p.s 覺得用理論來談論自己的看法,很不自在,哈。畢竟剛剛逃離論文的魔掌。但基於實事求是的論證態度,正經八百地討論事情,也是很愉快的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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