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因為李雙全的案子而悶著。
其實我不應該關注,不應該寫這篇評論。因為,這原本是檢警的事情,原本應該在調查階段,原本應該要過一陣子才會再出現在新聞版面中的「新聞」。不過,因為李雙全自殺,讓社會議論紛紛,讓我很悶。
報紙、部落格裡的標題都是「媒體殺人」,電視新聞的標題是「檢調殺人」。前天,某媒體還大辣辣地談:「把罪責推給媒體。」隔壁一台的主播,用自以為柯南的口吻,說出整起事件的「疑點」,讓觀眾了解媒體的「正義」。
千錯萬錯,都是別人的錯。已經逼死了一個人了,竟然還可以用仲裁者的口吻。喪心病狂。
前陣子在部落格裡提到的「愛殺十七」劇情中,就有一個女主播未審先判,篤定是死者的男同學因為求愛不成而殺死死者,後來男同學跳樓自殺,女主播甚至說是「畏罪自殺」。即使後來死者的家屬們知道男同學是清白的,女主播為了面子,還是咬緊男同學是兇手。才播出沒多久,真實社會中就出現了同樣的情節,媒體還是緊追著不放,還是執意要繼續報導「李家有無謀財害命」。
在一個號稱人權的社會,即便規定「偵查不公開」,即便法律上明定「無罪推定」,即便我們清清楚楚在還沒有證據之前,任何人都是清白的,但是,就有人先陷人於罪。
我想起一部日劇叫「小報急先鋒」。在這部日劇中,「晚報就是要賣錢」這句台詞不斷出現,強調著媒體生存的核心。這部日劇以一起案件為中心發展,有正義感的記者想要追查「真鍋敏彥」這個人是不是殺人犯,隨著追查的過程,了解到「凡事都有兩面,不能只看到一面」。記者相信了他所相信的,沒想到事情卻有更深層的原因。
真鍋因為有前科紀錄被認定為兇手,但卻沒有人知道他犯罪的原因,於是本來想認罪的他拼命說自己是無辜的,想讓人發掘他犯案的動機。
如果你還沒看過這部日劇,很抱歉,我要先透露劇情。
真鍋殺人是為了女兒報仇。當年,媒體為了報導一個藝人自殺未遂的消息,堵住了電梯,真鍋的女兒只好走安全梯而意外喪生。真鍋原本覺得那只是一個意外,媒體不是故意的,直到他在電視上看到媒體滔滔不絕的「碎嘴」,讓他決定關掉這個水龍頭。真鍋說,事件發生時,很多住戶對媒體感到困擾,媒體當然不知情,而一個小女孩因此死亡的事當然也不知道。
所以,這個真鍋敏彥殺人事件其實是他操縱小報報導出「媒體殺人事件」。
這個有正義感的小報記者最後說,原來簡單地傳遞訊息是很難的,因為裡頭充滿了一堆偏見誤解與錯誤,唯一能做到的「真實」就是不報導。
現在,范立達在TVBS中探討這個事件,請了廣電基金會的執行長及師大教授以學理的角度來談。雖然范立達已經在部落格當中批判媒體(如此文),也以省視TVBS自身新聞報導的形式切入,但他不免以所有線上記者的角度詢問兩位專家:「這個新聞應該怎麼報?」專家們建議以其他的角度切入,或者記者應該不要盡信消息來源的話,要懂得選擇、篩檢,但結論就是:「不要報。」
台語有一句話是「有一個影,生一個仔」。原本新聞的製程是從一個線索追查出一個事件,而這個事件是經過完整查證、守門、編輯等程序才能播出、報導的。但現在的新聞卻成為線索大集合,甚至是有人報料,就可以成為一則新聞。范立達舉的例子是TVBS報導經濟部長在長榮班機上鬧事的新聞,經過向本人查證,證實不是黃營杉,TVBS把報料跟查證分成兩個新聞一起播出,想證明TVBS記者「優秀」的查證能力,沒想到包含范立達在內的專家一致認為,既然是錯誤的新聞,根本就不應該報導(更何況若是經濟部長能到澳門這個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屬地,新聞爆點應該在這裡)。
由於新聞頻道太多,播出時間太長,競爭太強烈。於是,現在新聞都不是新聞,而是「線索」的提供,姑且不論媒體不停釋放調查線索會多麼干擾檢警調查,也應該想想這麼多訊息,觀眾有沒有辦法接收,而讓觀眾只接受到一個片面的、簡單的訊息,那我們還需要記者跟媒體幹什麼?開放一個全民call in專線就行了。
以往課堂上的教育,放到現實中實在很難銜接。雖然我們知道很多事情不應該「報」,但在一天需要供稿幾則的壓力下,如上述所提TVBS新聞的處理方式,似乎是很自然的事情。雖然值得報導的題材很多,但是,老闆也許會對你咆嘯「沒人看」、「收視率」之類的東西。於是,找題材、拼湊真相、判斷的工作就留給閱聽人自己(也才有這麼多部落格,這麼多文章可寫吧)。只是,在這之中,有多少人會因此犧牲,天曉得。
Previous post in this category: 引用--金庸和後現代大師們
Next post in this category: 任意想像的他者--從越娘餘毒談起

Recommend to Front page










用腳印畫世界地圖(3)



Comment Permissions: Allow commen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