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時事評論放在猴子雜耍區部落格,表示,其實是沒什麼建設性的感想文。
昨天,我趕上了陳總統答辯的後半段。這個雄辯的律師,真的說服了我—事實也是因為我完全搞不懂整件事清楚的來龍去脈,所以沒有辦法像名嘴一樣快速反應。
本來聽得很清楚,但看政論節目越看越糊塗。所以一邊看,一邊打下我的疑惑,原本要放上網,但想想不妥—我非常怕政治魔人的!同時也覺得自己根本就在狀況外,寫下這些問題,可能只是凸顯我的無知罷了。「法律問題,就交給懂法律的人吧!」我關掉視窗時這麼想。
不過,今天堂而皇之地在MSN上掛上「我被陳水扁說服了,究竟是太笨,還是太嫩?」許多人紛紛傳訊來反應,有人說:「你真敢耶!把這個當暱稱。」還有人跟我分析說,陳總統有許多交代不清之處…。不過,我只是想說,阿扁真的是個很厲害的律師,最起碼我真的會跟著他的邏輯走,而後看政論節目,看大家吵成一氣(對啦,我就是看那個火爆的大話新聞),才發覺原來我真是個單純的觀眾。
不過,今天看到了這篇「民主的素養,沈重的心情」,我決定簡短地把我的問題丟上來,除了紀錄這件「歷史大事」外,也回應一下當初我一直想說的:「台灣不是一個有制度的國家嗎?」
今天很多人透過MSN跟我討論這件事時,我都問:「李登輝的態度不是很重要嗎?」如果說拿機密外交來回應諸多質疑,害怕情資曝光,那麼,不是可以請李登輝來解危嗎?畢竟,即時兩千三百萬民眾都不清楚總統背負的外交壓力,但總有一個與他立場相同的人了解整件事吧?我並不認為機密外交,會因為改朝換代而有不同,畢竟,敵人是一樣的,受美國的牽制也是一樣的,無法進聯合國是一樣的,邦交國這麼一些也是一樣的。(重點是,看到起訴書裡提到有一筆錢交給呂秀蓮去弄聯合國的事,這到底哪裡機密了?)
這應該是有一套承先啟後的制度才是!機密外交,應該除了總統以外,是有一組人知道的,而且,接頭的人應該不會因為總統不同而改變吧?(同事說,他老公也說,在軍隊,要處理很多機密,但再機密,也是有紀錄和受文、執行的人)
另外,怎麼報這筆錢,也不會因為換總統,而有不同的方式吧?這麼久以來,都有報這筆帳的問題,總不會這六年才需要「生」發票吧?另外,如果機密到必須「魚目混珠」來處理各種報銷,那為什麼不列一個機密的會計科目,作為留檔檢驗,不得曝光就好了。我覺得發票不是「請款」的問題而已,也應該作為核對用的歷史紀錄才是(講得一付很懂得樣子,事實上為了報外交部的錢傷腦筋中…)。
如果有報政府補助款的經驗,都可以見識到他們吹毛求疵~喔,不,是一絲不苟的態度:每一個款項都要有確實的紀錄,沒有辦法開發票(發展中國家要生出發票很難的)就等於沒有支出憑證。我們也很難ㄠ說:「那種地方是要怎麼要發票?」一張紙寫上金額簽名也不能算準。也曾有政府會計把把suit(套房)看成買了一套西裝(suit)而被立即退回。我也不懂,為什麼積木可以報帳?!(要是我是會計,一定傻眼)當別人質疑審計部兩套標準,我才覺得政府的報帳處理方式有n套標準咧~(這完全就是個拿報帳沒轍的人的碎碎唸)。
所以,如果機密外交以及這當中所有的經費運用,在此受到質疑,那麼,這不正好是一個重新檢視所有制度的時點?我並不在乎陳水扁下不下台的事,也沒有把握能質疑他是否貪污。我只知道一件事,如果憲法52條、彈劾罷免、公務員貪污治罪條例,以及總統府經費報銷等問題都有問題,那麼,要把握住的,應該是重新檢討整套制度,以免未來的總統也狂叫:「標準不一樣!」
假設機密外交支出為真,不得不收集發票為實,那麼這種事情的流程、確實的會計科目,還有應當有的一套標準,是不是早點修正好比較好咧?
另外,看了起訴書,我還是不知道國務機要費是拿來幹嘛的?感覺真像是萬能的百寶箱!類似首長的特支費用法也有、外交部公開工作也有、情報工作也有…的確是模糊得很,如果阿扁真的不清楚怎麼用,怎麼報帳,難道他的會計也不懂?
這是一個也在煩報帳的歐巴桑的牢騷
參考:(順便說~懂法律的人真的太了不起了!怎麼可以「解讀」這麼多)
魔力起訴書,揭露真相,開始究責& 阿扁記者會說了什麼?
證據的極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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