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啊,像LV一樣,很多人想拿在手上晃呀晃的,顯然很能表彰價值,但卻又不太知道他的價值在哪裡。在熱血的知識份子當中像精神口號一般呼喊,但又被自以為理性客觀現實的份子睥睨。這到底是個什麼內涵什麼樣的東西,老實說,台灣人不懂,即使是美國人,他們也不懂。
當然,我也不懂。我只看它像個球一樣,晃來晃去,而後被丟來丟去。每個人看到一面,其實就看到了全面。看到了又如何?晃著的球,要如何看仔細?
常把人權掛在嘴邊的副總統,就是個很好的證明,他可以高舉著人權大旗,然後對樂生院民說出:「你賠得起嗎?」在國家利益中,人的權益很難與之計較。這個時候,台灣,沒有人權存在。我曾聽過一位NGO的醫生跟我說,有傳染病的移工應該立即遣返,不然會傳染給台灣人。他同時問我:「這個時候,你們還談什麼人權?」在公共衛生環境中,為了大多數人的健康著想,不討論其他方式就立即驅逐。這個時候,健康,沒有人權。前幾天,由朋友轉達另一位致力國際醫療的醫師對樂生事件的看法:「不就是跟拆遷眷村的情況一樣?現在的學生都不懂。」當國外弱勢需要關注的時候,國內的小眾權益被另一種莫名給類比,這個時候,同胞,沒有人權。當我一邊做著NGO事務,卻一邊聽著有名望的人道援助醫師說:「他們這些黑人,就是爛。」這個時候,種族,沒有人權。投入痲瘋病服務的谷神父投書說:「他們,不知感恩。」此時,個人,沒有人權。(我和談人權的醫生共事較久,所以,只能舉較多他們的例子,不代表從事NGO的醫生都是這樣,也不代表醫生都這樣。如果我在法律界,可能可以舉更勁爆的例子,我猜)
這不是很可笑嗎?對我來說,這些都很荒謬。
我不懂,為什麼有人可以左手拿人權,右手凌虐他。如果「人」的前提不變,為什麼「權」可以因人而異,那這個權,又是什麼權?
如果,所謂的「人權」是個數學題,要在國家經費支出、總體建設預算、未來遠景下被壓制,或是在多少人的「權益」之下被壓制,或者在一種「世界」的大範圍內被輕忽...,這是什麼狗屁人權?當他們把人權掛嘴邊,他們定義的、想像的人權到底是什麼?這並不是「人權」,這只是簡單的政治問題,經濟問題,而不是法律問題--人權,在法律之內被保障,可惜的是,台灣學法的多是不懂人權的。
如果真的要用數學題來談,「人權」之所以可以在憲法之內被保障,便是因為他不能受到政府權力的壓制,而且,他有低度限制的標準,如此,才能普同。再用一個簡單的數學邏輯來談,人權,是人人得而平等。比較點,是「一個人」。不是幾千人對五十人,幾千人喊著要人權,而是這幾千人加五十人,每一個人都要人權。同樣的,兩千三百萬人的權利,並不會因為對岸人口多上幾百倍,就失去權利,在世界標準裡,兩千三百萬人和幾億人都有同樣的生命權、生存權、自由權和尊嚴權...。
一開始保留樂生的事,以「人權」為號召,這很容易就感染了一些熱血的人(好啦,包含我),然後,就淪於挨打的局面,很多人開始說:「新莊人也要人權啊。」經濟權、發展權、舒服的居住權。上萬人對五十人的「人權」辯論,我也被唬住了。而後,樂生院民被批評:「國家對你們這麼好,給你們吃住,還給你們新大樓,到底侵犯了什麼人權?」好,我又被唬住了:「對啊,你們的人權並沒有被侵犯啊。」樂生這個議題可以拉出的陣線很多,大家各就各的戰鬥位置紛紛努力,把議題越擴越大,擴到最後,反而又讓人批評不知道「主打」的重點在哪裡,當大家都已經放棄人權論述時,反對者還是拿人權這個論述出來「鞭」:因為這真的比較好鞭。
不過,後來想想,顯然我對於「人權」也不甚了解,所以,才會被這些幾比幾給唬住。人權,從來就不是幾比幾的問題,也不是誰侵害到沒侵害到的問題(重點是,侵害的主體是誰?數落老人家不知感恩的,算不算?社會冷漠算不算?政府權力的妄加決定算不算?)原本一件事情,就不可能讓兩方滿意,則國家應該出面協調,讓兩方的損傷降低到最少,而國家必須雙方面的權益都要考慮到,也不能淪於幾比幾的思考。更甚者,國家不是樂生療養院的代表,也不是新莊市民的專屬行政中心,他是台灣人民的權力代表,他要考慮的,不是五十人或幾萬人,而是兩千三百萬人。如果真要用數字來「顯示」權利,位置點就要權衡。只是,我們的國家,做了這些了嗎?
然後。
看到一些所謂「非常有經驗」、「專業的社會運動者」在四一五之後此起彼落,呼嚕呼嚕地評論:「學生打錯議題了」、「學生搞錯方向了」、「運動不能這樣搞」、「笑死人了」...。很容易被唬到的我,的確一邊讀,一邊點頭如擣蒜:「嗯,有道理。」不過,詭異的是,既然你們這麼厲害,怎麼不跳出來示範一下「正確作法」?台灣社會運動、學生運動「承平」太久了,也「斷層」太久了,很會運動的去當官了,剩下的都在打嘴泡,最好,「學生」一進大學就修了「如何搞社運」的學分,最好,「學生」不能滿腔熱血單箭頭地去做,還要顧及「社會現實」、「法治程序」,要是早年,集會遊行法早就被你們砸得稀巴爛,而現在,竟然說:「雖然是個惡法,但也要遵守一下。」、「現在行政程序就是如何如何...」你們老了,我確定,在搖椅上晃呀晃的,數落年輕人橫衝直撞,不像你們老人家曾經走過怎樣的風霜...。
時代不同,姑且不論,經驗不傳承,只會打嘴泡,可議。
曾經有學弟在我那封信後問我;「蘇花高四月要環評,很危急,怎麼大家都去關心樂生?」這點,我站得住腳,因為,樂生夾帶蘇花高我很常做。我回說:「本質上是一樣的。」就是政府不能獨斷,也不能只重所謂的發展而忽略其他,就像樂生不是樂生院的問題一樣,蘇花高也不只是花蓮人的問題。這都只是要在政治操作下,獲得一個可以討論、審議、決定的窗口。我不覺得,在「出力」上,有什麼問題。支持樂生的社會團體,有弱勢者,有環保團體,有人權團體,他們護樂生不僅僅站在自己社團的主張立場而已,而是為一個比較開闊公平、尊重弱勢、環保的社會盡一份力,發一個聲音。樂生不只是樂生,就像蘇花高不只是蘇花高。
而我還看到有人拿關愛之家的例子來質疑大家為什麼不把一點力氣放在這上面(好吧,這點我也站得住腳,我也有mur過、捐錢)。依此類推,正是因為台灣還有蘇花高、阿里山BOT、松山煙廠、關愛之家等等弱勢、被犧牲在「文明進步」假象下的各種議題,所以,才要醞釀各種社會力量,甚至是「摸索」如何搞社區(唉,這可是宅男的新功課呢),大家在嘗試各種新的力量、製造多一點論述,來發揮一點點小小的公民力量,而有些人,翹著腳說:「那你們怎麼不做這個,不做那個?」真奇怪,應該為這個國家出力的只有樂青?學生?還是我們這些累得要死的部落客?你們用人權選我們當總統了嗎?既然care關愛之家(基本上,台灣的社區公衛教育做得還真差,也沒什麼人權觀念可言,人權都是別人家的事),那你們出任何一份力了嗎?
就像care新莊的發展,那反對樂生保留的人,又為了這個城市發展、交通順暢盡了那份力量了嗎?搬出幾千幾萬人的人權,就要讓人低頭嗎?
人權,總是掛在嘴巴上的?!如果不把每個人當「人」看,同理他們,只會拿出人數來拼,只會擺架子指指點點,這還真是詭異的愛談人權的國家。人權,不是用談的,是去做的!
其實我要說的是~一個人權,各自表述。恩哼~
(好吧,我是肉腳宅女,宅女都嘛胡言亂語,又不實際,也不專業。希望不要引來「專業搖椅老人家」的火速攻擊~哈哈)
樂生的包山包海,可以看這一篇:415樂生大遊行,新希望的開始
延伸閱讀:
人權引發的雜感
《世界人權宣言》:「人人生而自由,在尊嚴和權利上一律平等;人人都有資格享受本《宣言》所載的一切權利和自由,不論其種族、膚色、性別、語言、財產、宗教、政治或其他見解、國籍或其他出身、身份。這些權利和自由可分為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以及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兩大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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